一、身高测试方法
受试者赤足,立正姿势站在身高计的底板上(上肢自然下垂,足跟并拢,足尖分开约成60度角)→足跟、骶骨部及两肩胛区与立柱相接触,躯干自然挺直,头部正直,耳屏上缘与眼眶下缘呈水平位。
成绩以厘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测试误差不得超过0.5厘米。
【注意事项】
(1)身高计应选择平坦靠墙的地方放置,立柱的刻度尺应面向光源。
(2)严格掌握“三点靠立柱”“两点呈水平”的测量姿势要求。
(3)水平压板与头部接触时,头顶的发结要放开,饰物要取下。
(4)测量身高前,受试者不应进行体育活动和体力劳动。
二、体重测试方法
测试时,杠杆应放在平坦地面上,受试者赤足→男性受试者身着短裤,女性受试者身着短裤、短袖衫,站在称台中央。
读数以千克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测试误差不得超过0.1千克。
【注意事项】
(1)测试体重前,受试者不得进行剧烈体育活动和体力劳动。
(2)受试者站在称台中央,上下动作要轻。
(3)定期校对仪器。
三、肺活量测试方法
使用干燥的一次性口嘴,被测试者进行一两次较平日深一些的呼吸动作后,更深的吸一口气,向口嘴处慢慢呼出为止。
每位受试者测三次,每次间隔15秒,记录三次数值。
以毫升为单位,不保留小数,选取最大值作为测试结果。
【注意事项】
(1)电子肺活量计应保持通畅干燥,吹气筒的气管必须在上方,以免口水或杂物堵住气道。
(2)导气管存放时不能打折并定期校对仪器。
四、800米跑(女生)、1000米跑(男生)测试方法
受试者听到“跑”的口令开始起跑→发令员在发出口令同时要摆动发令旗→计时员视旗动开表计时→受试者躯干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停表。
记录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如10.11秒读成10.2秒,并记录。
【注意事项】
(1)测试人员应该告知受试者跑完后应保持站立或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
(2)受试者不得穿皮鞋、塑料凉鞋、钉鞋参加测试。
五、50米跑测试方法
受试者至少两人一组测试,站立起跑,受试者听到“跑”的口令开始起跑→发令员在发出口令同时要摆动发令旗→计时员视旗动开表计时→受试者躯干部到达终点线的垂直面停表。
记录以秒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如10.11秒读成10.2秒,并记录。
【注意事项】
(1)受试者测试最好穿运动鞋或平底布鞋,赤足亦可。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
(2)发现有抢跑者,要立即召回重跑。
(3)如遇风时一律顺风跑。
六、立定跳远测试方法
受试者两脚自然分开站立,站在起跑线后,脚尖不得踩线(最好用线绳做起跑线)→两脚原地同时起跳,不得有垫步或连跳动作→丈量起跳线后缘至最近着地点后缘的垂直距离。
每人试跳三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
以厘米为单位,不计小数。
【注意事项】
(1)发现犯规时,此次成绩无效。
(2)三次试跳均无成绩者,跳至取得成绩为止。
(3)可以赤足,但不得穿钉鞋、皮鞋、塑料凉鞋测试。
七、坐位体前屈测试方法
受试者两腿伸直,两脚平蹬测试纵板坐在平地上,两脚分开约10~15厘米,上体前屈,两臂甚至向前,用两手中指尖逐渐向前推动游标,直到不能前推为止。测试计的脚蹬纵板内沿平面为0点,向内为负值,向前为正值。
测试两次,取最好成绩。
记录以厘米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
【注意事项】
(1)身体前屈两臂向前推动游标时两腿不能弯曲。
(2)受试者应匀速向前推动游标,不得突然发力。
八、1分钟仰卧起坐(女生)测试方法
受试者全身仰卧于垫上,两腿稍分开,屈膝呈90度角左右,两手指交叉贴于脑后→另一同伴压住其踝关节,以便固定下肢→受试者起坐时两肘触及或超过双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两肩胛必须触垫→测试人员发出“开始”口令的同时开表计时,记录1分钟内完成次数。
1分钟到时,受测者虽已坐起但未达到双膝者不计该次数,精确到个位。
【注意事项】
(1)如发现受测者借用肘部撑垫或臀部起落的力量起坐时,该次不计数。
(2)测试过程中,观测人员应向受测者报数。
(3)受试者双脚必须放于垫上。
九、引体向上(男生)测试方法
受试者跳起双手正握杠,两手与肩同宽成直臂悬垂→静止后,两臂同时用力引体(身体不能有附加动作)→上拉到下颌超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
记录引体次数。
【注意事项】
(1)受试者应双手正握单杠,到身体静止后开始测试。
(2)引体向上时,身体不得做大的摆动,也不得借助其他附加动作撑起。
(3)两次引体向上的间隔时间超过10秒终止测试。
十、视力测试方法
(一)受检者在距视力表5米处站立,用遮眼板将左眼轻轻遮上,先查右眼,后查左眼,均为裸眼视力。
(二)可先从5.0一行视标认起。如果看不清再逐行上查,如辨认无误则逐行下查。要求对每个视标的识别时间不超过5秒。规定4.0~4.5各行视标中每行不能认错1个;4.6~5.0各行视标中每行不能认错2个;5.1~5.3各行中每行不能认错3个。超过这一规定就不再往下检查,而以本行的上一行记为该受检者的视力。
(三)如5米处不能辨认视力表最上一行视标时,令受检者站立于距视力表2.5米处或1米处进行检查。所得视力值应分别减去校正数值0.3或0.7后,记为该受检者的视力。
例如,某受检者在5米处不能辨认最上一行视标,令其在2.5米处检查。所得视力为4.2,则4.2-0.3=3.9,该受检者视力即为3.9;某受检者在5米和2.5米处都不能辨认最上一行的视标,令其在1米处检查。所得视力为4.2,则4.2-0.7=3.5,该受检者视力为3.5。
(四)视力记录方式:将受检者的左、右眼裸眼视力分别记入相应方格内。
例如,某受检者的左、右眼裸眼视力分别为5.0和4.6,应在与“左”对应的方格内填入“5.0”,在与“右”对应的方格内填入,“4.6”。
【注意事项】
(1)检查视力前,应向受检者讲解检查视力的目的、意义和方法,取得他们的配合。佩戴眼镜者应摘去眼镜(包括隐形眼镜),检查裸眼视力。
(2)检查如采用自然光线,应选择晴天,在固定时间和地点进行,以便前后对比。
(3)检查前不要揉眼,检查时不要眯眼或斜着看。检测人员应随时注意监督。
(4)用遮眼板时,检测人员要提醒受检者不要压迫眼球,以免影响视力。
(5)不宜在长时间用眼、剧烈运动或体力劳动后即刻检查视力,至少要休息10分钟以后再做检查。检查若在室内进行,受检者从室外进入后也应有15分钟以上的适应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