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政策

国家资助及免学费政策


一、国家免学费:根据国家资助政策,全日制在校生一、二、三年级农村及县镇户口学生可免除学费、实训实验费;地级市以上城市户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免学费比例按在校城市户口学生数的10%确定。

二、国家助学金:根据国家资助政策,来自莲花县、赣县、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会昌县、寻乌县、石城县、瑞金市、南康市、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等17个县区的农村(含县镇)学生及其他区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六年制(中专+预备技师)的第一、二、四、五年或四年制(高级技工)的第一、二年均可享受每年2000元助学金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自行申报,学校评定并报上级部门审定。

三、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政资助政策,学习成绩优秀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可申报国家奖学金,经学校评定并报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每生可获6000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