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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线上教学督导条例

发布时间:2022-03-30    发文部门:督导处     作者:徐敏    点击:

为了保障线上教学的高质量的进行,制定线上教学督导条例如下:

一、开课前

1.各课程管理员对所辖教师电子教案是否按线上课程安排时间书写完成,书写是否规范、合格等情况进行检查。

2.各课程管理员对所辖教师教学进度计划表是否严格按线上课程安排时间填写,进度表的上课日期、课时和授课内容等情况进行检查。

3.由教学秘书统一汇总所有任课教师的已通过课程管理员检查且确认符合标准的电子教案和教学进度表,并发送到督导处余浪花邮箱(904583256@qq.com)检查和备案。

二、开课后

1.要求教师有四张截图,具体内容:(1)签到。(2)能显示学生到课情况(如在线人数)。(3)互动环节(抢答/讨论等)。(4)作业的布置或者课堂完成作业的情况。下课后半小时之内发给课程管理员。教学秘书在当天晚7点前统计汇总后发到余浪花处,教学督导处不定时的对线上教学情况进行抽查。

2.教学督导处对照教师的教学计划,抽查教师教学资源上传情况。

3.教学督导处每天公布前一天的督导情况。

三、线上后台收集汇总和处理

线上授课如出现教学事故,依据线上后台收集上课情况汇总信息,结合《教学事故认定办法和处罚规定》按制度处罚。



教学督导处 撰写人 徐敏

  审核人 苏兰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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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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