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师资培训与教材 >> 教材管理 >> 正文

2015-2016学年教材招标书

发布时间:2015-06-18 发文部门: 作者:方梦婕 点击:

江西省医药学校、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

2015-2016学年教材招标书

 

为加强我校教材的采购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2015学年学生教材采购进行招标。为确保采购教材的质量和及时供应,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此标书。

一、招标项目

 2015-2016学年教材。(预计码洋为100万元)

二、招标方式: 江西省内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质条件及证明: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资格;具有从事大中专教材经营权及相关教材代理权(国家有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须能直接由出版社购进者,无中间环节;遵纪守法,无经营盗版教材、劣质教材及偷漏税等不良记录的,且具有良好服务信誉;且具有较大的经营规模,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同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图书经营许可证、法人代表证明、税务登记证、代理商具有的出版社授权证明或委托书、投标方参与人身份证;其它有关的资信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红章)。包含投标人单位性质、供货能力、经营特色、服务保障人员及主要业绩等的投标人简介(A4幅面)。投标人在送达标书时,应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壹份(原件备查)。法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投标而委托他人的,需有法人委托证明。

3  投标人具备提供最新教材目录和教材发展动态的能力,主要包括新华书店总店编的《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中专教材图书征订目录》及高教、人卫、化工、中国医药科技、北京师大等国家大型出版社的当季的各类目录。目录套数按需方要求而定。

四、评标标准:

      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况下,强调价格优势、投标人资信优势和服务优势。具体评标标准如下:

  (一) 各投标单位所报折扣数值相差在大于等于0.5%的,折扣低者中标。

  (二)如折扣数值差小于0.5%,则由评标委员会按公司资质及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标。

五、供货时间及方式:

      购方最迟至2015710日前发出订单,订单中标明各种类、版本的订购数量。

      供货方接到订单后必须及时组织落实书源,若有不明或不确定之处,应尽快电话联系,中标者为拖延时间而假托出版社临时无货者,每种教材罚款1000元。供货方自中标之日起陆续到货(暑期培训教材:电脑基础操作(windowsXP+OFFIIE2003)(清华大学出版社)、大学音乐(西南师范大学)、普通话训练测试与职场艺术(化学工业出版社)、公关与礼仪修养(北京理工)须在中标之日起一周内到货) 2015730日之前所有品种全部到完。所有教材由供货方免费及时地送货到需方指定的库房,并在包装上按班级分类标明教材名称、数量,经需方查验无误后,由供货方负责分类搬放到指定的书架,由需方在两联单上签字确认。须负责将教材发放至学生手中,要求每名学生签字,并在本校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出库。2015秋季教材须在826911全部发放完毕,

六、价格条件:

     各种教材价格不高于出版社订价的80%

七、中标方须做到:

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招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中标人必须保证教材的质量,如果教材有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解决;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教材为正版优质教材,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中标人承担,并加倍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中标人按招标人指定的书目提供,不得擅自夹带盗版书、劣质书和非招标方预订书。

3、所供教材如发现版本有误,装订、印刷、污渍等质量问题,保证在10个工作日内退换完毕;因招生数量变动、学生专业调整等因素造成的教材种类数量的变化,中标人要按变动后的教材订单执行;必须保证对近一年所定教材中多余及残缺教材及时退换,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4、由于中标人漏订、迟订等原因影响教学的,由中标人赔偿需方所订教材书款三倍的罚金,并解除供货合同。

5 中标人送书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并附有微机打印准确(含订单的所有项目)的一式两联的送书清单。

6、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他人。

7、中标人不履行合同时,每涉及一种教材扣应付教材款1000元,以此累加,且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采购实行信用一票否决制。招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招标人或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发现,该投标单位参加投标的,投标无效;中标的,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给招标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且今后不得参加我院此类项目的招标。 按此修改

1  提供虚假材料的;

2  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它投标人的;

3  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4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  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给招标方造成损害的。

6  中标后在履约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保证质量的。

7  中标后转包项目的;

8  提供盗版教材的;

9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其他规定的。

八、 开标

投标人应在2015619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缴纳招标书购买款壹佰元(¥100.00)及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未中标者保证金原数退还,中标者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

九、结算方式

  一年两次,分别在6月、12月底按照该学期实际用书情况、合同约定折扣及合同相关条款转账付款。

十、本招标书解释权归江西省医药学校教务处。

 联系人电话:王老师:13576282795;唐处长:13907918820

 

 

编辑: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