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地市教研室、教科院、职教中心、职教学会德工委,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深化德育教学改革,提高德育课教学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同时,为德育课教师参加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做好基础性工作,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决定举办2015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创新杯”教学设计和说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
承办单位:德育教学研究会、高等教育出版社
二、比赛内容及比赛要求
本次大赛必须紧扣修订版的中等职业教育德育课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
比赛应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要求,创新教学方式方法,突出职业教育特色;合理安排教学过程各个环节和要素,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资源,系统优化教学过程,鼓励采用微课等新型信息化教学方式,满足个性化学习需求。
比赛内容分两个方面:现场说课和教学设计作品。教学设计作品包括教学课件、教案、微课视频、教学资源包。
比赛的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组织方式、报名时间
本次大赛按德育课设置科目组织,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组织预赛,选拔选手组建代表队参加全国决赛。决赛拟于2015年10月—11月举办,具体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预赛阶段
1.预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行组织,大赛秘书处及各地院校代表为有需要的省市提供咨询、指导和相关服务。
2.通过预赛,各省级单位选拔不超过5名选手组队,以省级为单位统一报名参加全国决赛。
3.2015年6月30日前未接到省级单位统一组队通知的地区,可由地市教育局或中等职业学校向大赛秘书处报名,由大赛秘书处进行决赛参赛资格审定,各省级单位选手名额分配不变。经专家初评后,确定并通知组团单位和入围决赛者。
4.各单位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领队登记表”(附件2)、“参赛选手及作品登记表”(附件3),以及参赛选手的作品,邮寄到大赛秘书处联系人处。
5.参赛作品提交注意事项:预赛后需要提交的参赛作品包括教学课件、教案、微课视频、教学资源包四个文件;每位选手的参赛作品刻录至一张光盘,一式两份,盘面上用油性笔注明课程名称、章节(课目)、参赛教师姓名及工作单位。请勿在盘面上贴纸签。
6.为方便交流,本次比赛特建QQ群(群号:316474777),请各单位在预赛结束后,通知入选全国决赛的5名选手和领队加入该群。
(二)决赛阶段
全国决赛按课程分组进行,参赛选手通过抽签决定比赛顺序,由大赛秘书处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和各科评审组。
四、奖项设置
各省级单位组织预赛时可自行设立相应奖项。
全国决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组织预赛表现突出的有关单位颁发组织奖和优秀组织奖。证书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盖章,获奖作品通过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资源网(http://www.hep.com.cn/zhongzhi)或其他媒体发布,供广大教师交流学习。
五、其他
1.本次大赛由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德育教学研究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具体组织,未尽事项由以上单位负责解释。
2.本次大赛的全国决赛由高等教育出版社承办,并给予部分经费支持。
3.本次大赛的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教师原创,一旦发现抄袭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获奖证书。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请自行备份。参加全国决赛的作品处理权,归中国职教学会德育教学研究会和高等教育出版社。参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因此类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六、大赛秘书处联系方式
(一)大赛秘书处
联系部门: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等职业教育出版事业部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 富盛大厦1座17层
邮 编:100029
(二)大赛秘书处联系人
邢燕波:010-58581492,xingyb@hep.com.cn
刘鑫鑫:010-58586499,liuxx1@hep.com.cn
杨 鸣:010-58581012,yangming@hep.com.cn
QQ群号:316474777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德育工作委员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