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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秋学分制选修课开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发文部门:教务处 作者:唐超 点击:

关于2023秋学分制选修课开课的通知

各学分制选修课承担单位及责任老师:

本学期选修课按常规进行,为进一步规范各项管理,现对本学期选修课开课做如下安排:

一、申报

有意新增课程的部门请填写《江西省医药学校选修课审批表》,经领导审批后可以开课;

二、开课

已审批的课程于本学期第三周内可以开课。开课前请填写课程授课进度表、开班备案表。于9月15日前提交纸质、电子稿至教务处唐超处,未上交者不予发放当月课时费。

三、招新

需招新的选修课,于第三周统一招新。

四、课表编制

责任老师于2023年9月15日前报授课时间、地点至教务处唐超处,以便编制课表。格式为:***课+上课时间(周**点-**点)+上课场所***。

五、考勤

选修课严格按教学管理条例进行授课,教务处组织学生进行巡视。教

师因特殊原因需调课的,须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调课申请单,经同意后方可调课。

学生签单负责人:江雅雯17779460298。

六、成果展示

各选修课需在技能节活动中集中展示。具体方案由各责任老师制定,报教务处审核,无成果的课程下一学期不允许开课。

七、考核

课程考核预计在学期结束前第二周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9月12日

编辑:王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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