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学后临时因故不能上课者,按代课、换课、补课的顺序填写《调课申请单》,《调课申请单》可在教务处领取;
2、填写的《调课申请单》一式三份,交由所属教研室主任签字后,一份留教务科存档(课务员收存),一份交由督导处存档,一份交给所调课班级学习委员。
3、如未经同意的调课(包括监考)、代课者,除按上述处理外,所换课、代课不计课时费。
4、每月正常换课一次,按0.9折算课时费,2次按0.8折计算,3次以上经(含3次)按0.5折算,补课按0.8折算课时费。
userfiles/file/调课申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