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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药学校学生操行评分细则

一 总则
1. 根据中等教育的有关精神和有关制度,参照《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特制定本细则。
2. 操行分基础分为100分,每月对加分和扣分进行统计,当月公布。月操行分在80分以下,给予警告处分;70分以下,给予记过处分;60分以下,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两学期操行平均分不及格跟班试读;累计三学期操行评定平均分不及格发结业证并不予推荐就业。学期末操行平均分总成绩在120分以上,期末考试总评加2分;操行平均分在130分,期末总成绩加4分;操行平均分在140分以上,期末总成绩加6分。
3. 奖学金、困难补助获奖者,学期操行评定必须为优秀;“三好学生”、“优秀班干”、“优秀团干”、“优秀学生会干部”获得者操行评定必须为优秀。
4. 操行评定等级: 优秀:≥120分; 良好:≥90分; 及格:≥60分; 不及格:<60分。
5. 班主任负责操行评定。
6. 每学期学生操行评定进入学生学籍档案。
二 细则
(一)加分细则:
1.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操行成绩加15分(由学生科审核)
①. 为学校争得荣誉(市级以上)。
②. 举报、揭发重大违纪行为,制止违纪事件发生,见义勇为。
③. 拾金不昧或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
④. 学生干部,团委干部,为学校或班级做出突出贡献。
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操行成绩加10分
①. 获月度文明寝室。
②. 全月满勤(无事假、病假,无迟到、早退)。
③. 积极调解、制止班内同学矛盾并报告班主任老师。
④. 获学校比赛名次。
3.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操行成绩加5分
①. 劳动积极,为班级出力并受老师表扬。
②. 举止文明。
③. 配合班主任工作,积极参加班级活动。
④. 关心帮助同学并受老师表扬。
4.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操行成绩加2分
①. 积极投稿,稿件被广播站或校报采用1篇以上。
②.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

(二)扣分细则
1. 因违纪被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当月操行不及格。
2.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操行成绩扣15分
①. 因违纪被学校给予记过处分。
②. 进黄色网站,看淫秽录象、小说。
③. 私藏管制刀具和凶器。
3.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操行分扣10分
①. 因违纪被学校给予警告处分。
②. 夜不归宿或上通宵网。
③. 谈情说爱屡教不改。
④. 故意破坏公共财产或公共设施。
⑤. 在公共场合无理取闹,不服裁决乱起哄。
⑥. 私接电器引起事故。
⑦. 破坏公共卫生,有意堵塞排污管道。
4.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操行分扣5分
①. 违反规定女生浓妆艳抹、染黄(红)发;男生留长发、戴耳环、纹身、染黄(红)发。
②. 乱丢赃物,楼道上倒水。
③. 穿拖鞋、背心、裤衩上课。
④. 每次旷课二节。
⑤. 未经允许留宿外来人员。
⑥. 翻爬围墙。
⑦. 带饭出食堂,用餐插队,起哄。
⑧. 在室内玩火未造成损失。
⑨. 值日生未打扫卫生。
⑩. 违反校纪酗酒、抽烟。
?. 不遵守课堂纪律造成教学中断,扰乱教学秩序。
?. 上课期间随意进出教室。
5.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当月操行分扣2分
①. 迟到或早退一次。
②. 值日生晚上未锁寝室、教室门或未关灯。
③. 撕毁学校张贴的通知、通告。
④. 在室内拍球。
⑤. 上课睡觉。


                      学生科
                      2006-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