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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制度:::
一、图书外借规定
1 、本馆图书凭本人借书证借阅。
2 、读者必须通过目录检索所需图书,并填写索书单,交工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所借图书三天内不办理还书手续。
3 、教工每次限借书五本 ( 套书以二套为限),借期为三十天;学生每次限借二本(套书以一套为限),借期为十五天。还清后方可再借,逾期不还者,每天每册收逾期费 0.20 元。
4 、为了不影响其他读者的借阅,提高图书的流通率,一般不办理续借手续。如确有原因需要续借的,须经馆长同意。
5 、学生毕业前和教职工调离前,须还清所借图书(或赔偿遗失损坏的图书)。
6 、所借图书如有污损、丢失,按本馆赔偿规定处理。读者在借书时须对所借图书当面检查,发现污损即请工作人员盖上污损章,以明责任。
二、学生阅览室管理规定
1 、本室只对本校读者开放。读者一律凭阅览证、工作证或身份证阅览。
2 、报、刊限在本室阅览,严禁带出室外,违者酌情处以罚款。
3 、每次限取报、刊二册阅览,阅后放回原位再调换。
4 、读者应爱护报刊,不得在报刊上圈点、勾划、撕剪、折卷,违者按本馆赔偿规定处理。
5 、读者一律不得携带书包和报刊入内,不得携带有碍安全和公共卫生的物品入内。
6 、读者不得穿短裤、背心和拖鞋进入本室;酗酒者、传染病患者严禁入内。
7 、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喧哗、睡觉、吸烟、吃零食及抛果壳纸屑等;不准随地吐痰和乱移桌椅。不得损坏公共财物,违者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三、教工阅览室管理规定
1 、本室仅对学校教工开放。
2 、室内陈列的书刊资料实行开架借阅。
3 、书刊资料限在本室室内阅览,严禁带出室外。
4 、爱护书刊资料,所阅读的书刊不得批点、折叠、涂改、剪裁、影描或撕毁,违者按本馆书刊赔偿规定处理。
5 、不得携带书包、报刊、及其他有碍安全与公共卫生的物品入内。
6 、不得穿短裤、背心和拖鞋进入本室;酗酒者、传染病患者严禁入内。
7 、室内应保持安静、整洁、不得喧哗、睡觉、吸烟、吃零食及抛果壳纸屑等;不准随地吐痰和乱移桌椅。
四、赔偿、罚款规定
(一)遗失书刊
1 、一般图书按定价的 1-5 倍赔偿。
2 、使用价值大或不易补充的图书按定价的 10 倍赔偿。
3 、国外出版的图书按定价的 10 倍赔偿。
4 、整套书不零册出售的按整套书定价赔偿;有零册出售的按定价的 1-5 倍赔偿。
5 、中文报纸遗失一份按报价赔偿;遗失合订本按月刊 1-5 倍赔偿。
6 、中外文期刊遗失一期按单价一倍赔偿;遗失合订本按总价的 1-5 倍赔偿。
(二)损坏书刊
1 、损坏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按定价的 30℅ 赔偿。
2 、损坏严重,影响内容完整者应赔偿同版原书刊或按定价的 1-5 倍赔偿。
(三)其它
1 、超期书刊自超期之日起算,每天每册罚款 0.20 元。
2 、赔书人买原书刊赔偿时,需交 5 元的加工费。
3 、借书证、阅览证遗失补办需交 3 元手续费。
4 、未办理借阅手续,擅将书刊携出室外者,按偷书论处,除追回原书刊外,另按书价 10-20 倍罚款。情节严重者送学校保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