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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药学校2016年第一期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6-03-08  发文部门:   作者:何爱英  点击:

一、培训项目
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营养配餐员、保健按摩师、药物检验工、发酵工程制药工、药物制剂工、计算机操作员。
二、培训对象
中职院在校学生,接受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人员报名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的初级(五级)考核鉴定:
1.取得初等职业教育毕(结)业证书的;
2.取得初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3.在同一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6个月的。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的中级(四级)考核鉴定:
1.高、中等在校学生(无年级和专业限制);
2.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中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5年以上社会人员(须单位出具原始证明并盖公章);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报相应职业(工种)的高级(三级)考核鉴定:
1. 我校高技、技师班学生;
2.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取得高级技能培训合格证书的;
3.各类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已取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
4.取得相关专业本、专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
   5.非相关专业毕业及中专(含技校或高中),需要有在职单位10年以上从业经验证明(单位出具原始证明并盖公章)。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时间:3月至4月双休或平时下午4点后(业余时间)
地点:江西省医药学校(迎宾南大道880号)
五、鉴定考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
六、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到学校培训处现场报名
2.时间:2016年3月10日-4月10日
3.地点:请报名时带好学生证、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两份
南昌市迎宾南大道880号,江西省医药学校,综合楼六楼培训处。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13699568908
七、证书   
     参加国家鉴定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此证书全国通用,是从事相关工作的权威资格证书,是体现个人职业能力的主要依据及求职、任职、独立开业的重要条件。   
     八、缴费方式
     到江西省医药学校财务处缴纳现金 
                 

                       江西省医药技师学院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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