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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校快速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学生服务,搭建良好的服务平台。我校决定成立“江西省医药校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统筹开展全校的学生就业和就业前等各项事务的服务、指导与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是:
1 、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的总体要求,制定中心工作细则,确定本中心的具体工作目标及完成措施;
2 、负责学生就业推荐工作。
( 1 )拓宽就业渠道,广建就业基地,按照学校总体要求提出毕业生就业方案;
( 2 )组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间的供需见面会及双向选择活动,定期公布就业情况;
( 3 )负责毕业生就业资格审查工作;
( 4 )建立毕业生就业档案,管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保障学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3 、负责开展就业服务工作。
( 1 )开展岗前培训和就业指导咨询与服务工作,健全毕业生择业与就业咨询服务体系;
( 2 )开展与毕业生就业有关的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市场对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提出专业调整和教改建议。
4 、负责就业信息服务工作。
( 1 )负责收集、管理全校所有的用人单位的就业信息,发布就业信息;
( 2 )负责本校毕业生的信息登记工作,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资源情况;
( 3 )负责学校就业信息网的日常管理及维护;
( 4 )负责对就业学生各项情况进行跟踪反馈和服务工作。
5 、完成学校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以稳定学校学生就业率与就业满意率为目标,以发展就业指导和开拓就业市场为重心,从提高学生自身综合素质和增加就业渠道内外两个方面来开创我校学生就业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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